2010年9月17日

禮糾小日誌-我愛板夾<臂章>


以下這一篇文章我希望王忠勇教官和陳法柔大隊長可以詳讀。

我高二上時被班上的同學推選為禮儀糾察,起初我非常沒有辦法接受這一個結果。不過在禮儀糾察的任期中,我不但變得更會與他人溝通,而且還認識了不少朋友。雖然禮儀糾察裡有一些令我感到不滿的規定,但他也讓我更加得成長茁壯。

禮儀糾察最忌諱的就是掉板夾<臂章>,如果不小心犯了這個錯誤就必須喊我愛板夾<臂章>十聲,對於這一項規定我在此提出嚴重的抗議,因為這種處罰方式是極度傷害他人自尊心的侮辱!

今天我在值勤時看到一個女生正在喊<我愛臂章>。但是因為喊得太小聲所以小隊長叫他重喊,不過那一位女生因為經不起侮辱而哭了起來。雖然大隊長看到後有非常溫柔地安慰他,但是還是要他把<我愛臂章>喊完。

在此我誠心誠意地向教官和大隊長提出訴願,希望可以將我喊愛板夾<臂章>的處罰方式取消,並效仿衛生糾察的處罰方式<罰加值勤>,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些人因為承受不起這樣的侮辱而落淚,希望禮儀糾察隊可以變得更尊重人的自尊心。